2019干部教育試題-廉政知識試題及答案
17.某鄉(xiāng)黨委副書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操辦兒子婚禮,大擺筵席,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,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應給予處分。(B)
A.嚴重警告
B.撤銷黨內職務
C.留黨察看
D.開除黨籍
18.某全額撥款的事業(yè)單位地處偏僻,職工工作生活不便。2006年,為穩(wěn)定隊伍,單位領導經集體研究,決定出借公款給職工購房購車以解決生活不便的問題。后共向30名職工出借公款共計人民幣100余萬元,借款行為均經過單位批準。對該單位的行為應如何處理:(C)
A.該單位已經構成挪用公款錯誤,應追究該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紀律責任
B.該單位是為了解決職工的生活條件,且經過合法批準,不屬于違紀行為
C.該單位違反財務工作紀律,擅自支取公款并借給職工使用,屬于違反財經紀律行為,并根據行為人責任大小給予相應紀律處分
D.該單位只要能追回出借的公款,就不屬于違紀
19.黨員鄭某為某工商局局長。2007年11月,鄭某作為嘉賓參加轄區(qū)內某公司的商業(yè)慶典,在活動中,該公司向每位嘉賓贈送一部手機,價值人民幣4000元,鄭某收下后未登記交公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對鄭某行為應如何處理:(C)
A.鄭某利用職務之便,收受管理對象所贈禮品,應定性為受賄行為
B.鄭某的行為構成非法占有行為
C.對于鄭某的行為應以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禮品饋贈不登記交公行為處理
D.鄭某的行為具有普遍性,不應給予任何處分
20.黨員方某為某市副市長,2006年3月,經方某協(xié)調,某公司從銀行貸款300萬元,為感謝方某,該公司經理劉某將人民幣5萬元送給方某的妻子王某,王某收下后未告訴方某。案發(fā)時,方某對此事尚不知情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對本案應如何處理:(C)
A.方某利用職務之便,為他人申請貸款,并收受他人錢款,雖然該款非方某本人親自收取,但劉某將錢送給方的妻子,方某理應知曉,應定性為受賄錯誤
B.方某不構成受賄故意,應按收受禮金錯誤認定
C.雖然劉某將錢送給方妻,但無確切證據證明方某知情,其行為構成為他人謀取利益家庭成員收受財物,也應當追究方某的紀律責任
D.方某和其妻子構成共同受賄錯誤
21.某機關負責人王某(黨員)參加某培訓班學習后,擅自去其他地方旅游,旅游及房間費用共計6000元,王某采取虛開發(fā)票等手段將旅游費用報銷據為己有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王某的行為應如何處理:(D)
A.王某的行為屬于公款旅游錯誤
B.王某的行為違反了財經紀律
C.王某的行為構成非法占有錯誤
D.王某利用外出學習之便,擅自旅游,虛開發(fā)票將旅游費用報銷,構成了貪污錯誤
22.黨員黃某為某市拆遷辦干部,負責拆遷補償的清點統(tǒng)計工作。其朋友謝某的菜地在被征之列,謝某請其幫忙以獲得更多補償款,并約定事成后把多得款項分給黃某一半。黃某通過更改統(tǒng)計數據,共為謝某虛增補償款10萬元,黃某從中得到5萬元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對黃某的問題應如何認定:(C)
A.黃某利用職務之便,通過更改統(tǒng)計數據為他人謀取利益,事后按照約定收受5萬元,其行為應認定為受賄錯誤
B.黃某負責拆遷補償的清點統(tǒng)計工作,不嚴格履職盡責,構成工作瀆職錯誤
C.黃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便利,與他人勾結共同騙取公共財產,應認定為共同貪污錯誤
D.黃某只負責拆遷補償的清點工作,不負責發(fā)放,應認定為詐騙錯誤
23.黨員李某為某國有獨資企業(yè)董事長、總經理,2007年8月,李某應其他幾名副總的要求,決定給單位領導層發(fā)放獎金。此事既未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,也未向全體職工通報。同年9月,李某指使公司財務,采用虛假增加裝修人工費、材料費等方法,將公款32萬元予以私分,并用虛假發(fā)票平賬,李某共分得8萬元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對李某等人的問題應如何認定?(B)
A.李某等人集體私分單位財產的行為應認定為私分國有資產行為
B.李某等人共同決定侵占單位財產的行為應認定為貪污
C.李某等人的行為應認定為職務侵占
D.李某等人的行為應認定為違反財經紀律
24.黨員趙某在任某單位處長期間,因工作需要,下屬單位用公款為趙某所在處購買了一部數碼相機,價值人民幣6000余元,此事該處只有趙某自己知道。后趙某工作調動,將相機也一并帶走,未通知任何人,新單位也無人知曉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趙某的問題應如何認定?(C)
A.趙某的行為違反了財經紀律
B.趙某的行為構成非法占有錯誤
C.趙某的行為構成貪污錯誤
D.趙某的行為違反了廉潔自律規(guī)定
25.黨員王某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,2007年4月,某園藝公司經理孟某找到王某,希望其幫助自己聯(lián)系業(yè)務。同年5月,王某介紹孟某與某局行政處長方某結識,希望方某為孟某承建該局綠化工程提供便利,并表示事成后孟某會給方某一定好處。6月,孟某承建了該局的綠化工程。為感謝方某給予的幫助,孟某送給方某人民幣1萬元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王某的行為應如何認定?(B)
A.王某作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影響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請托人謀取利益,應認定為斡旋受賄
B.王某介紹孟某與方某結識,使賄賂行為得以實施,應認定為介紹賄賂
C.王某的行為與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不符,違反了廉潔自律規(guī)定
D.王某只是幫助孟某和方某結識,從中沒有收受任何好處,不應按違紀處理
26.黨員姜某為某高校主管行政后勤工作的副校長,2005年4月,姜某受某建筑工程公司經理陳某所托,要求該校行政處處長楊某幫忙,在本校工程招標過程中對陳某予以“照顧”,后楊某將標底透露給陳某使其中標。2006年初,陳某以拜年為名送給姜某人民幣3萬元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姜某的行為應如何認定?(B)
A.姜某要求該校行政處長對陳某予以照顧,并收受陳某所送錢財,違反了廉潔自律規(guī)定
B.姜某的行為構成斡旋受賄錯誤
C.陳某以拜年為名送給姜某錢財,姜某的行為構成收受禮金錯誤
D.姜某要求楊某對陳某的公司予以照顧,在姜的授意下,楊某將標底透露給陳某,使其公司中標。姜某的行為泄露了工作秘密,構成泄密錯誤
27.黨員徐某為某局下屬事業(yè)單位負責人,2005年4月至2007年4月,經徐某同意,該單位在每年“五一”、“十一”及春節(jié)期間,以福利費名義向管理對象索取錢物,共計人民幣30余萬元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徐某的行為應如何定性?(B)
A.徐某作為單位“一把手”,收受管理對象所送錢物,已構成受賄錯誤
B.該事業(yè)單位構成單位受賄,徐某作為法人代表,應承擔刑事責任,并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
C.該單位接受管理對象錢物的行為,構成違法廉潔自律規(guī)定錯誤
D.徐某作為單位主要負責人,對單位決策把關不嚴,同意接受管理對象的錢物,構成工作失職錯誤
28.黨員鄧某在任某市市政局副局長期間,利用職務之便,為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該局市政樞紐工程、市政綜合樓等工程的建材供應及相關業(yè)務中謀取利益。鄧某在辦公室收受該公司總經理所送的公司股金人民幣20萬元。對鄧某的行為該如何認定?(B)
A.鄧某利用業(yè)余時間為該公司出謀劃策,收受報酬,屬于兼職取酬
B.鄧某為該公司謀取利益,收受20萬元,構成受賄錯誤
C.鄧某為該公司謀取利益,屬于合法取得酬勞
D.該公司送給鄧某20萬元,完全是出于對鄧某幫助公司發(fā)展的感謝,鄧某的行為不構成違紀
29.黨員王某為某出版社(全額撥款事業(yè)單位)社長,2005年底,王某經與出版社其他負責人商議,決定采用虛列成本的方法,將虛增的費用以獎金名義發(fā)放給該社職工。后由財務人員做出財務憑證,經王某審批后,按照一定比例以獎金名義發(fā)放給全體職工,共計12萬元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對王某的行為該如何認定?(B)
A.該單位效益好,給職工發(fā)放獎金是可以的,只是采用虛列成本的方法不正確,違反了財經紀律
B.該單位的行為構成了集體私分國有資產錯誤,王某作為社長,應付主要領導責任
C.該單位違反了亂發(fā)獎金、津貼錯誤
D.王某未經主管部門同意,擅自決定采用虛列成本的方法,給全體職工發(fā)獎金,違反了組織紀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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