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上海市居住證》積分申請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
編輯時間: 2016-08-21 11:46:38   來源:速來學整理sulaixue.com
《上海市居住證》積分申請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
一、申請《上海市居住證》積分的用人單位在21世紀人才網(www.21cnhr.gov.cn)上進行單位網上注冊,真實填寫單位信息,注冊完成后,單位人事專員持相關材料至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、社團或民辦非企業(yè)登記所在地的區(qū)(縣)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,進行單位注冊審核。
二、單位注冊審核所需書面材料
1、人事專員介紹信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2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(事業(yè)單位法人登記證、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(yè)法人證書等)原件及復印件;
3、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、代碼證磁卡原件;
4、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;
5、中介服務機構還需提供《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》或《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》原件及復印件。
三、注意事項
1、外省市政府、企事業(yè)單位在滬設立的辦事機構等派出機構,不屬受理范圍;
2、用人單位應向單位注冊所在地的區(qū)(縣)受理點申報,不得跨區(qū)申報。
速來學考試網(dancover.com.cn)為您整理了“《上海市居住證》積分申請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”,更多相關文章請點擊查看 ,因考試政策、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,速來學考試網sulaixue.com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,如有異議,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