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上海公辦中小學/民辦中小學報名考試招生公告
2.本轄區(qū)招生信息,包括學校對口招生的區(qū)域范圍、當年招生計劃(班級和人數)、入學辦法。
3.經市、區(qū)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體育、藝術特長生招生學校、招生項目、招生名額、招生條件、錄取辦法和錄取結果。
4.各類學校的辦學規(guī)模與設施等基本情況,包括:在校學生人數、學校占地面積、校舍建筑面積和專用教室數量、運動場地面積和設施設備、圖書館面積和設施設備及生均藏書量、實驗室及其數量等。寄宿制學校須公布其寄宿設施情況。
5.各類學校教職工人數、專職教師人數和師生比、中高級職稱教師數量和比例、教師學歷結構和達標比例。民辦學校還須公布學校教師隊伍中退休返聘教師的人數和比例。
6.公辦寄宿制學校、寄宿班招生范圍、招生名額、招生方式。
7.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、面談范圍、錄取辦法、收費標準、招生承諾等。
8.各區(qū)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咨詢、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、信訪接待部門地址。
學校應通過本單位網站的“信息公開”專欄,及時公開招生的相關信息。
(二)發(fā)放入學通知。各區(qū)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在完成區(qū)域內適齡兒童入學安排、招生錄取等工作后,于8月15日前向新生發(fā)放入學通知書,8月25日前將學生入學信息對接到“上海市基礎教育學生信息管理系統”。
(三)推進注冊制度。建立與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。2016學年,本市繼續(xù)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,注冊對象為小學一、二年級學生。由各區(qū)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向學生家長發(fā)放學年注冊告知書,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。隨遷子女及其家長要關注持有證件的有效期,及時到相關部門續(xù)簽或補證。對不能提供有效證件的,暫不予以學籍注冊。學校應向家長告知不能注冊學籍所產生的后果。家長須向學校承諾及時前往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,確保所持證件的有效性。
(四)加強監(jiān)督管理。各區(qū)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,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、監(jiān)督和管理,嚴格執(zhí)行市教育行政部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各項要求,發(fā)現問題及時糾正,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(wěn)有序進行。
(五)開展教育督導。區(qū)縣教育督導部門要充分發(fā)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(yōu)勢,對區(qū)縣均衡配置教育資源、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(guī)范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監(jiān)控,市級層面適時開展巡查,進一步督促區(qū)縣教育行政部門履行監(jiān)管職責,監(jiān)督并指導學校履行依法規(guī)范辦學的責任,逐步形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(tài)化監(jiān)控機制。
(六)完善監(jiān)察機制。各區(qū)縣教育行政監(jiān)察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招生監(jiān)察工作機制,監(jiān)督招生入學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,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(guī)事件,協助解決本地區(qū)中小學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,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(guī)范有序進行。
(七)落實問責制度。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,凡舉辦重點班、實驗班,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、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、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的,或拒絕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由所在區(qū)縣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,情節(jié)嚴重的,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。
(八)實施“雙減”措施。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“三個承諾”的,或以考試(測試)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,或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、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、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的,或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,或利用招生入學違規(guī)收費,或擅自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(guī)招生行為的,由所在區(qū)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;拒不糾正的,實施“雙減”措施,即核減該校第二年30%的招生計劃數,取消當年政府專項扶持資金。
附件: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
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
2016年2月1日
附件:
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
日 期 | 內 容 |
---|---|
2月初 |
公布2016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。 |
2月25日前 |
適齡兒童家長對小學入學相關信息比對確認,到有關部門補辦(更正)。 |
2月29日前 |
各區(qū)縣公布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。 |
3月31日前 |
各區(qū)縣公布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具體事項(包括:公辦小學招生劃片范圍;民辦學校招生計劃;體育、藝術特長生招收學校、項目和計劃;公辦初中入學方式等),以及按規(guī)定須向社會公布的其他有關招生入學信息。 |
4月9日—4月23日 |
適齡兒童進行小學入學信息登記。 |
4月23日 |
1.全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。 |
4月24日—4月27日 |
民辦小學網上報名。 |
4月28日—4月30日 |
民辦初中網上報名。 |
5月7日 |
全市民辦小學進行學生面談。 |
5月7日—5月8日 |
全市民辦初中學校進行學生面談。 |
5月9日—5月10日 |
民辦學校第一志愿錄取。 |
5月12日—5月13日 |
民辦學校第二志愿錄取。 |
5月15日—5月16日 |
民辦學校(限初中)第三志愿錄取。 |
5月21日—5月22日 |
1.全市公辦小學報名驗證。 |
5月30日 |
完成初中體育、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。 |
6月30日 |
1.全市公辦小學、初中受理就近入學學生辦理入學手續(xù)截止日。 |
8月15日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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