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(shù)調整通知
2023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(shù)調整通知
關于2023年度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(江房金字[2023]20號)
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:
根據(jù)《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》和市統(tǒng)計局提供的數(shù)據(jù),現(xiàn)就2023年度(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,下同)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一、調整時間和范圍
2023年7月3日起,繳存單位和職工可申請調整2023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基數(shù)。
二、調整內容
(一)繳存比例。2023年度,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%,上限為12%。繳存單位和職工可在5%至12%區(qū)間內,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,職工繳存比例不得低于單位繳存比例。
(二)繳存基數(shù)。2023年度,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(shù)為2022年(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下同)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,且不能低于或超過規(guī)定的限額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(shù)下限為1720元,上限為27091元。職工2022年月平均工資在上下限之間的按實計繳,低于繳存基數(shù)下限的按繳存基數(shù)下限計繳,高于繳存基數(shù)上限的按繳存基數(shù)上限計繳。
三、調整方式
繳存單位可到我市任一間承辦住房公積金繳存、提取業(yè)務銀行網(wǎng)點(附件1)辦理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。已開通網(wǎng)上業(yè)務的繳存單位,還可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(wǎng)(http://jmgjj.jiangmen.cn:20624/wsyw)辦理。尚未開通網(wǎng)上業(yè)務的繳存單位,還可通過粵商通APP(附件2)辦理。
四、調整要求
(一)繳存單位和職工調整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基數(shù)后,應計算2023年度已繳存住房公積金與應繳存額的差額,及時補繳。
(二)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以元為單位,元以下四舍五入。
(三)2023年1月1日后新參加工作和新調入職工不參加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。
(四)職工工資按國家統(tǒng)計局《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(guī)定》(統(tǒng)制字〔1990〕1號)計算。繳存單位應根據(jù)2022年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填報《江門市住房公積金人員匯繳變更清冊》(附件3),按本通知規(guī)定為職工辦理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,并告知職工本人,接受職工監(jiān)督,維護職工合法權益。
(五)繳存單位應當按時、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,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。單位不得在不符合實際工資情況下以繳存基數(shù)下限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承辦住房公積金繳存、提取業(yè)務銀行網(wǎng)點二維碼
2.粵商通APP二維碼
3.江門市住房公積金人員匯繳變更清冊
附件請查看原文鏈接:http://www.jiangmen.gov.cn/bmpd/jmszfhcxjsj/zfgl/gjjzc/jmszc/content/post_2888086.html
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2023年6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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